|
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3, 2024 22:03:59 GMT -7
直至其更新。因此,鉴于对异律文本的明确提及,没有必要谈论违反合法性原则。 在本案中,第 9,605/98 号法律第 56 条明确提及了该法律或其规定。任何不属于上述类别的其他规范都无法补充所讨论的犯罪类型。 圣保罗公共安全秘书处 1935 年 1 月 19 日第 6,911 号法令自称为“爆炸物、武器和弹药检查条例”。然而,除了名称外,它与现行立法中规定的规定完全不同。这就是所谓的自治监管,这是以前宪法中规定的规范,但1988年的联邦宪法没有接受,因为它不受立法程序的约束。 Tércio Ferraz Jr. 在这个问题上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教训[2]: “有必要规范收费方式、收费机构、收取费用的机构、收费。 的最后期限等。确实,从理论上讲,法规并不总是以具体 WhatsApp 号码 法律为前提。有所谓的自治条例,是通过法令制定的,并服从于整个法律秩序。以前的宪法(67-69)允许此类规定。今天不再了。然而,在承认合法性原则是制度的结构性规则的自由主义法律概念范围内规范法律的法令必须服务于法律的忠实履行,并且在理论上不能与其规定内容相抵触或增加它们。其他的。这一限制与安全性和确定性的价值观有关。” 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将第 6,911/1935 号法令归类为《环境犯罪法》第 56 条规定的用于刑事目的的法规。此外,犯罪类型本身的结构不允许圣保罗州民警给出的解释,因为它仅代表违反法律下属法规的行为,而自治法规中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同样的道理,违反2003年8月9日公报的行为也不能被视为典型,因为上述公报不构成法律,也不规范法律。 在这方面,不遵守第6,911/1935号国家令或2003年8月9日公报的行为不能被列为《环境犯罪法》第56条规定的典型行为,因为上述国家法规并不构成法律或其条例。 就联邦宪法而言。 此外,将没有国家机关颁发的许可证视为典型行为的解释也不符。 合增加空白刑事规则的法律保留原则。违反环境法不足以构成违反环境犯罪法第56条的行为,该法必须是联邦法,否则就会出现刑事事项的立法权下放,违反了环境犯罪法的原则法定储备金(第22条,I,CF)[3]。 从这个意义上说,Zaffaroni 和 Pierangeli 是强调的[4]: 当这些空白法律所引用的规范来源是另一部正式法律(即同样由全国代表大会颁布)时,它们不会造成重大问题。但是,当规范不是从形式意义上的另一部法律产生,而是从实质意义上的法律产生时,问题就变得更加复杂,但该法律来自州立法议会或行政部门(行政部门,包括市政部门) 。在这些情况下,可能会面临刑事案件立法归属授权的风险——这是国民议会的责任——并且会受到联邦宪法的禁止。 在具体案例中,很明显,采用第9,611/35号法令和2003年公报、国家标准作为《环境犯罪法》第56条规定的空白刑事标准的补充是违宪的,因为这将授权立法归属国家机构的刑事事务。 综上所述,圣保罗州第 9,611/35 号法令和 2003 年声明不能被视为对《环境犯罪法》第 56 条的补充的原因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当局对第 9,605/98 号法律第 56 条的行为类型的解释是错误的。
|
|